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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証遺失新規定



分類:常識收藏

2011/11/14 09:12



 

 

 



重要常識: 身份證遺失法令修改了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應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   








 


 花三分鐘,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。


身份証遺失時→法令修改了


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,因為事關許
 
多人的權益,


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,身份証遺失時,請
 
千萬記得  
(1)
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 →錯誤示範 


(2)開立遺失三聯單       →錯誤示範  


(3)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→錯誤示範   
        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,直覺會向
        
警察單位報遺失    →錯誤示範


<<正確做法 >>


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    
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 應 馬 上準備


1.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,(二吋)


2.規費 200 


3.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 



[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(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) ! 也可以 ]


4.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 / / 發手續


大約5-10 分鐘金資中心也 馬 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


(< http://www.ris.gov.tw/)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「身份證 ! > / /換發日」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://www.ris.gov.tw/docs/uping.html 


這樣 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,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


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..至於其他的麻煩,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"身份證


/ / 換發申請書 " 來證明舊有 ( )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,


申請一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,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,


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!
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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